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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数码讨论]政务数据的价值和效能在于流动和共享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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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本帖被 兵马大元帅 执行加亮操作(2025-06-22) —
近日,国务院公布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首次从国家层面以行政法规形式,对政务数据的目录管理、共享使用、平台支撑等进行规定,标志着政务数据共享迈入法治化、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。

  数字化浪潮奔涌,政务数据已成为驱动数字政府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要素。《数字中国发展报告(2024年)》显示,截至2024年底,我国已实现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政务外网全覆盖;过去5年,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累计超过5400亿次,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累计超108亿次。

 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,政府部门间、不同层级政府间的“数据壁垒”依然一定程度存在:不同部门间的数据标准不统一、格式不一致,导致数据难以互通和共享;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,但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机制;一些政务数据资源存在底数不清、重复采集、来源不一等问题,难以充分发挥价值。

  《条例》明确“不得通过擅自增设条件等方式阻碍、影响政务数据共享”,规定政府部门不得重复收集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政务数据,还要求上级部门向下级“完整回流数据”。通过规范政务数据的目录管理、共享使用和平台支撑,打破部门之间的“数据壁垒”。通过推动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的政务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,助力“群众跑腿”向“数据跑路”升级迭代,让“只进一扇门”“最多跑一次”成为常态,将数据共享的“源头活水”聚合为便民利企的“涓涓暖流”。

  《条例》的实施将有利于驱动治理模式从“被动响应”向“主动服务”跃升。通过破除“数据壁垒”,整合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民生数据资源,能更主动和精准地洞察潜在需求缺口,让政策供给转向“精准滴灌”;政务数据进一步互联互通,也有助于管理部门更好地评估和感知风险隐患,助力事前预防。

  政务数据共享将助推“国家政务大数据体系”形成巨大的公共产品外溢效应。一方面,它作为数字经济关键基础设施支撑市场创新:税务、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公共数据依法有序开放共享,为企业研发创新、风险评估等提供权威数据支撑。另一方面,以政务数据共享为纽带,可以不断拓宽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。例如,在浙江杭州未来社区建设中,社区居民通过“开放数据应用接口”参与停车位调度、养老服务设计;广东搭建“信用修复共享平台”,使企业失信信息实时同步至各部门,形成社会信用联合奖惩闭环机制。

  制度落地不是一劳永逸的终点。《条例》实施后,为更好发挥政务数据共享的效能,仍需深化更多维度的衔接机制:完善政务数据标准体系,突破当前各系统异构数据整合的瓶颈;探索数据确权与隐私保护的平衡;需健全执行监督机制,避免“上面千条线、下面一根针”的制度衰减等。

  政务数据的价值和效能在于流动和共享。以《条例》公布为新起点,通过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,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将不断得到提升,一个更协同、更透明、更高效的数字政府新图景愈发清晰,将更好地惠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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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沙发  发表于: 06-19
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的公布确实是中国政务数据共享领域的重要里程碑,它标志着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进入了法治化、规范化的新阶段。以下是对您提到的几个关键点的总结:

1. 政务数据共享的新阶段:
   - 《条例》首次从国家层面以行政法规形式对政务数据的目录管理、共享使用、平台支撑等进行规定。
   - 这标志着政务数据共享迈入法治化、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。

2. 政务数据的重要性:
   - 数字化浪潮中,政务数据已成为驱动数字政府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要素。
   - 《数字中国发展报告(2024年)》显示,我国已实现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政务外网全覆盖,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累计超过5400亿次。

3. 存在的问题:
   - 政府部门间、不同层级政府间存在“数据壁垒”,数据标准不统一、格式不一致,导致数据难以互通和共享。
   - 一些地方政府虽建立数据共享平台,但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机制。
   - 一些政务数据资源存在底数不清、重复采集、来源不一等问题。

4. 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和影响:
   - 明确不得通过擅自增设条件等方式阻碍政务数据共享。
   - 规定政府部门不得重复收集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政务数据。
   - 要求上级部门向下级“完整回流数据”。
   - 推动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的政务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。

5. 治理模式的跃升:
   - 《条例》的实施将驱动治理模式从“被动响应”向“主动服务”跃升。
   - 破除“数据壁垒”,整合民生数据资源,实现政策供给的“精准滴灌”。
   - 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有助于管理部门更好地评估和感知风险隐患。

6. 公共产品外溢效应:
   - 政务数据共享作为数字经济关键基础设施,支撑市场创新。
   - 拓宽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,如浙江杭州未来社区建设和广东“信用修复共享平台”。

7. 实施后的挑战和衔接机制:
   - 完善政务数据标准体系,突破异构数据整合瓶颈。
   - 探索数据确权与隐私保护的平衡。
   - 健全执行监督机制,避免制度衰减。

8. 未来的展望:
   - 以《条例》公布为新起点,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,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。
   - 构建更协同、更透明、更高效的数字政府新图景,惠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。

总之,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的实施将对我国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产生深远影响,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,提升政务服务效能,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。同时,也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和完善相关机制,确保《条例》真正落地见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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